3台灣毒販 在陸被處死
http://www.udn.com/2012/6/27/NEWS/M...1/7186548.shtml
【聯合報╱記者汪莉絹/綜合報導】2012.06.27 03:46 am
大陸福建省漳州市中級法院廿五日對涉嫌販毒的三名台灣人執行死刑,這三人分別是陳天祿、許福泰、王鎮宗。
新華社報導,這三名台灣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已依法執行死刑。
漳州法院指出,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陳天祿經台灣人蔡姓男子(另案處理)指使,在漳州漳浦縣趙家堡附近,接收九十公斤的氯胺酮(Ketamine,俗稱K他命)運至自己的養殖場,並於當晚雇人將毒品用其購置的漁船運至海上接駁的台灣船隻。
同年十二月十九日,許福泰接到毒販指令後,找到陳天祿等人,接收八十公斤K他命,存放於陳天祿的養殖場,並於同月廿三日雇人將毒品運至接駁的台灣船隻。
二○一○年一月廿二日,許福泰接到毒販指令及毒資後,夥同蘇姓男子(另案處理)等人持有K他命一百一十八公斤,被當場抓獲,陳天祿、許福泰則在養殖場內落網。
漳州法院稱,王鎮宗犯走私、販賣、運輸毒品一案,二○○九年至二○一○年,王鎮宗與「大頭」(在逃)經預謀,從大陸走私一百公斤毒品K他命到台灣販賣。
二○一○年二月間,王鎮宗再次與「陳董」(在逃)等人預謀從大陸走私一百五十公斤K他命到台灣販賣牟利。二○一○年三月五日,該批毒品在漳浦縣趙家堡高速出口處準備交付時被當場查獲。
報導稱,漳州市中級法院於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分別對陳天祿、許福泰走私、運輸毒品罪案及王鎮宗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案作出判決,依法判處三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三名被告人均提起上訴。
福建省高院分別於二○一一年八月、二○一一年十二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漳州市中級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執行死刑命令,於六月廿五日對三名罪犯執行死刑。
【2012/06/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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