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aqwsxdsa
那先看看他是不是真的一般人!!!
像這個法輪功的成員已經太過明顯!!!不管是莫須有的罪名還是怎樣!!!
都不該隨便亂開玩笑去處碰老共的敏感神經!!!自己白目還有話好講???法輪功自己都出來說話了!!!
那不就更打一巴掌給自己證明被抓活該???
新聞說他只是探親啥都沒做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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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管他幹了甚麼事,只要他是台灣國民,就算他殺了人,就該讓他回台灣受審.我還見過某國人民在國外犯罪被判了刑,該國政府想盡辦法最後還是把他弄回母國再審一次再依該國法律判刑.
不要再說他在那裡做甚麼活該之類的,拜託培養點國家意識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