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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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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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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柏(第四)
所以說人家才要錄影蒐證證明自己不是廢弛職務,避免碰到你這種人告他阿
到時候你告不成也只能開記者會爭取輿論支持而已

至於那種關心小朋友最後被告到死的熱枕老師早就跑光了,你想遇也遇不到



帶有針對性的情緒字眼,個人認為對討論不但沒幫助,反而容易引起爭鬥哩

七八區唄,本來就容許多方想法了唄



至於國賠,記得是有代位求償的用意,如果是直接告個人,受害者拿到賠償的時間會拖的很久,且不利搜証,由國家賠償後再向應負責的人求償........但後半段似乎都沒聽到有在做就是了........如果記錯了,還請鞭小力一點...
舊 2012-06-27, 05:27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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