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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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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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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astilles
老師有公務員身份吧,依公務員懲戒法,校長與老師都有[廢弛職務]之責.幸好小朋友是刮傷眉毛部份,要是眼球那小孩這一生不就廢了....話說,要真是弄殘一隻眼睛,事情可以弄更大不是嗎?

所以說人家才要錄影蒐證證明自己不是廢弛職務,避免碰到你這種人告他阿
到時候你告不成也只能開記者會爭取輿論支持而已

至於那種關心小朋友最後被告到死的熱枕老師早就跑光了,你想遇也遇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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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6-27, 04:44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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