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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圖亞特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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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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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stilles
老師有公務員身份吧,依公務員懲戒法,校長與老師都有[廢弛職務]之責.幸好小朋友是刮傷眉毛部份,要是眼球那小孩這一生不就廢了....話說,要真是弄殘一隻眼睛,事情可以弄更大不是嗎?


請問廢弛職務是怎麼判定出來的? 如果老師檢查呼拉圈沒問題..
而學生拿來使用就壞掉,這樣也會是廢弛職務??
文章裡面說 學校有疏忽職責的問題..個人感覺很奇怪,學校需要負責什麼督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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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舊 2012-06-27, 04:16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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