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機油大盤商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2
100%違法

強制扣薪屬於個人債信行為~~

只要個人工作能力沒被影響的情況下

勞基法11條 12條並沒有適合開除你的條文~~

除非在錄用前有簽勞動契約 或者是你的工作涉及公司名譽(如代言人)

那還勉強可以用11條之5~

不過 還是看公司啦 畢竟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如果進到法院強扣 除非債權人不想還 不然只是一個動作而已 會計可能會麻煩一點點外 其實對公司沒有啥太大影響 我認識就一堆被強扣 還不是上班上的好好的 我之前罰單沒繳也是被法院來函強扣 還不是好好的 反而被老闆嘲笑一番
舊 2012-06-26, 02:51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機油大盤商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