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人權的事當然該爭取就要爭取,不管對方是不是法輪功成員,
不管法輪功是不是中共的重點關注對象。
就好比如果我們的親朋好友到對岸去,結果莫名其妙被抓後,
有多少人能心平氣和的說,算了...誰叫他要去大陸,被抓只能認了
台灣以前也曾經歷過這樣的時代,戒嚴時期黨外人士是政府的眼中釘,
難道當他們的人權被侵犯時,我們要說,活該......誰叫你要參加黨外
當然,對抗強權本來就需要有犧牲的覺悟,也並非一定都會有快樂結局,
這種事沒辦法要求所有人都要支持,渴望安逸不想惹事畢竟也是人性。
另外在闡述立場時,應該要儘可能把大家拉在同一邊,即便對方不支持,
也應該給予尊重,而不是反唇相譏,這樣只會把更多人推向對立面,
把情況搞得更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