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ONOPIG
入境之前應該都清楚才對,老共那邊不講人權,你在外面喊再大聲還是不講人權。
要舉例?
在美國搭飛機開玩笑說行李有炸彈,會不會被人押走協助調查?
難道開個玩笑都不行?法律規定不能幽默?
又沒有真的帶炸彈對吧?
抱歉...觸犯別人的敏感神經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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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講人權可以
別動我的人
協助調查宗教問題...這是依哪條法律?
你綁我的人不是天經地義,我炮轟你才叫合情合理
民用航空法第一○五條規定;「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