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14595
其中一段
唐宏安跟著撲克牌團隊到韓國賭場磨練,再到新加坡賭場應戰。唐宏安指出,他們兩人一組,合力算牌,結果六個小時內,就贏賭場約新台幣兩百萬元,但同時遭到賭場盯上,被保安請到辦公室「喝咖啡」,拍下照片,而且簽下「永遠不得進入該賭場」的保證書,被逐出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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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賭場不是贏錢的地方。
況且,贏錢的話,接著而來的可能是附近的酒、色。輸錢的,想翻本,可能就是偷、搶等等。對當地而言,真的有好處嗎?所以,因為賭場而提升當地觀光,或許可能,但付出的成本可能遠高於此。
再說了,要來開賭場的都是外資,而現在外國也都很不景氣,真的有好處的話,外國政府怎麼可能讓這好處流到外國。就開在自己國家,再讓別人來賭就好了,還可以順便賺簽證費、觀光費等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