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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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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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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shj0314
請問讀法律的網友,像這樣檢察官失職,法官咬文嚼字法玩法,後來被更審改判,若確定。沒有法律處罰這些檢察官,法官,類似記過,記點,扣錢之類的?

一般工作做錯事,有所謂業務過失……如何的,難道檢察官,法官這職業沒有嗎?

除非得罪長官、學長,不然是不會有作錯事的情形,他們會幫你駁回!

咬文嚼字在公家機關是必要的,黑紙白字,自己不注意,長官想護航都沒辦法。

一位友人在公家機關處理資訊、市政府電腦維護之類,進去到現在不知幾年了,每次都被公文搞死,幸好長官對他很好,公文每寫必退,不然早就賠死了。

最後放棄不寫了,每有案子申請都需親自到說明,無法用公文往返,我看他也蠻累的。
舊 2012-06-23, 01:3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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