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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交保引爭議 法部:輕罪 符實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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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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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
somewaylin
不懂??
不是已經酒駕撞死人了
為啥還在扯「酒駕本身跟車禍發生沒有必然關係」
那壺不開提那壺??
應該說酒駕是危險的行為,所以要加以處罰來遏止這個行為的發生,但是有危險不代表一定會有實際的損害。
假設說某甲以合於速限的速度開車,突然有人熊熊從車前5公尺處衝出來給他撞,不管這某甲是否酒駕,應該都無法避免撞上去的結果,所以說「酒駕本身跟車禍發生沒有必然關係」,要依個案去判斷。
2012-06-20, 05:33 PM #
16
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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