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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引用:
作者kazama
數年前家母開始住院到過世這三年間,白天請看護照顧,我下班後在醫院或家中照顧,
母子相處的最後三年間,我知道重病的母親心中最放心不下的是什麼.

這樣的經歷讓我知道怎樣的照顧方式能兼顧現實同時能把握與親人相處的有限時光,
所以絕對不會送父親到安養院,原因就這麼簡單,不必想得過於複雜.

至於你提出的第二項,我當時回覆的對象舉的是假設性的例子: 太太不願辭,先生
很愛母親就必須辭工作照顧,而這與我本身及同事的情形有很大不同,所以提出
自身經驗供參考,我的本意絕非你所寫的第二項,若讓你有如同第二項的解讀,
我感到非常遺憾.



請教一下
請看護工來照顧
與送到安養院請專人照顧
有何不同?
試申論之
 
舊 2012-06-19, 09:46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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