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mwang
要說沒辦法要求小黃做到這點的話(司機做不到就得自負被開單甚至肇事的風險  ),那訂一條處罰在不恰當場所攔小黃的法律,並且指望可以有效執行豈不是更不切實際嗎----絕大部份在不恰當場所攔車者一看到闖禍了第一個反應通常是逃之夭夭吧,所以這一條法律基本上是不可能落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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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個很大的困難, 相信許多人也都知道的就是...
小黃數量太多, 載客率大幅下滑, 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 即便明知乘客在不當的地點攔車, 小黃司機還是得搶快載客! 不然下一個客人不知道又要等多久才有...
換句話說, 小黃載客的情況, 目前幾乎屬於買方(乘客)市場; 乘客可以肆意攔車, 而計程車司機則沒有什麼選擇或拒載的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