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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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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數年前家母開始住院到過世這三年間,白天請看護照顧,我下班後在醫院或家中照顧,
母子相處的最後三年間,我知道重病的母親心中最放心不下的是什麼.

這樣的經歷讓我知道怎樣的照顧方式能兼顧現實同時能把握與親人相處的有限時光,
所以絕對不會送父親到安養院,原因就這麼簡單,不必想得過於複雜.

至於你提出的第二項,我當時回覆的對象舉的是假設性的例子: 太太不願辭,先生
很愛母親就必須辭工作照顧,而這與我本身及同事的情形有很大不同,所以提出
自身經驗供參考,我的本意絕非你所寫的第二項,若讓你有如同第二項的解讀,
我感到非常遺憾.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首先,人格啦,絕對啦,這些用來宣示性的東西說給自己聽就好。我看不到你的人格,也享用不到你的絕對。
第二,你要指謫別人沒有盡全力來請外勞,沒有照顧好自己的父母親,在別人的臉上留下一條長長的血痕,然後要你提出說明時,你說不必說服任何人,這重重的指責跟小到看不見的根據,比重差很多。
第三,你母親說要照顧你父親到終老,不代表一定是在家照顧或一定自己照顧,更不等同不能送安養中心,也不等同於安養中心就是等死就是不孝。這幾個詞當中都有不同。如果我是你母親,我會很擔心。
最後,將來有問題需要反悔的時候,希望你忘記這串討論串,該放棄就放棄。男子漢大丈夫,提得起



放得下。
     
      
舊 2012-06-19, 12:22 A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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