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燃料棒可以再處理後重新使用,或者埋回地底,說實在的,那些東西本來就在地底,人類只是把它挖出來利用,用完的廢料埋回去,你覺得這有差?
你覺得不把它挖出來,任由它在地底輻射你會比較安心就對了......從你這個邏輯實在很難看出來你有什麼智慧,可以罵擁核的人「無腦」。
還有核廢料有分高輻射性廢料和低輻射性廢料,媒體可能一直洗腦你核廢料很恐怖,但事實上只有用過核廢料和其再處理廢棄物是屬於高輻射性廢料,其它的都是低輻射性。
再來,有幸台灣處理低輻射核廢料是世界領先的,經由減容處理,由每年產生 12000 桶核廢料,變成每年只產生 200 桶。
一桶核廢料只有 55加崙(208公升),隨便找個地方挖一下,也可以埋幾百年的廢料也不會有問題。
順便再提一下,這些是低輻射性廢料,不要拿什麼用過燃料棒來比,它比天然鈾礦輻射還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