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wikipedia.org/wiki/瑞士軍事
兵役制度
實行「全民皆兵」的普遍義務民兵制。
憲法規定,凡年滿20週歲至42週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女性公民可志願服兵役。凡年滿19週歲的男性青年必須到就近徵兵處報名並體檢,合格者20週歲入伍。
入伍第1年在所屬軍兵種新兵學校接受為期15周的軍事基礎訓練,此後直到42週歲每隔1年到部隊參加1 次復訓,共10次,每次19-20天,總受訓時間為30...
我認識的一些將官是說,以後台灣也走向瑞士這一套,純募兵或縮減當兵期限至三至六個月,但每年都會教召,平均兩年會被叫一次,一直到除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