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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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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這就是縮編和募兵的代價,平常正式編制人員少,但三不五時就抓百姓回去訓練,以達全民皆兵的目標

除非像美國一樣,人多錢多;或像中國,人超級多,純靠募兵就可以撐起足夠的軍隊,不然要嘛就徵兵制,痛苦兩、三年,從此一勞永逸(或被召回的機率小);不然募兵或縮短當兵期限,但每年都召一堆人回去

可以參考一下瑞士,其實你幸福多了,永久中立國也不是高枕無憂,更何況台灣旁邊還有一個強大的敵人

http://zh.wikipedia.org/wiki/瑞士軍事

兵役制度

實行「全民皆兵」的普遍義務民兵制。

憲法規定,凡年滿20週歲至42週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女性公民可志願服兵役。凡年滿19週歲的男性青年必須到就近徵兵處報名並體檢,合格者20週歲入伍。

入伍第1年在所屬軍兵種新兵學校接受為期15周的軍事基礎訓練,此後直到42週歲每隔1年到部隊參加1 次復訓,共10次,每次19-20天,總受訓時間為300天,士官的總受訓時間為460-670天,尉官為770-900天,校官為1050-1300 天,將官視情況而定,一般高於1300天。各級軍官最高服役年限,將官為52歲(可根據需要服役至62歲)。校官為52歲,尉官為42歲(其中上尉可根據需要服役至52歲)。民兵軍人退出現役後自動轉為民防役。自1999年1月1日起,公民服民防役的年限由原來的52歲降為5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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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一些將官是說,以後台灣也走向瑞士這一套,純募兵或縮減當兵期限至三至六個月,但每年都會教召,平均兩年會被叫一次,一直到除役

有沒有比較好,就看個人怎麼看了.....

不過我覺得這種政策是要反應現在年輕人都不想當兵的想法,但國防大事豈可你說不當就不當;不想當可以,就每年都召你回來玩玩
 
舊 2012-06-18, 02:4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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