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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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三十幾樓, 應該很多人知道房子可以先賣掉, 再拿錢去繳欠的房貸吧~
不是只有被法拍一條路. 如果標地物遴選得好, 不會淪落到 只能被法拍 這條路.
地產比起許多紙張證券相對抗跌, 跌個腰斬已經算是罕見的, 保值性還算可以.
我自己認為, 租屋是兩極化的選擇, 超有錢的人能到處租房子住, 很沒錢的人不得不租屋,
中間有點能力的自己買, 可免於無止盡的房租支出, 差別只在 你要啥時買? 買多少的?
嫌太貴, 暫時租也可, 但若想租到死, 有空撥一下算盤 25進社會租到85上天堂看要多少錢.
付不出房租可是一樣得去睡天橋邊公園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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