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eraldpcdvd
呃...
我想表達的跟你理解的好像全偏了
可能我沒表達好造成誤會 拍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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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不過我認為即便是這個版上,現在看下來支持和反對的人數也差不多。請問要如何達到互相尊重呢?
互相尊重就是一方退讓,另外一方給予不管是言語上或其他行為上的感謝。至於為何退讓,是因為支持退讓方的已經是少數甚至是只有個人行為了。所以我才認為這件事件無法有任何互相尊重的情形出現,必須付諸法律或規定。
這就跟電影院帶外食情況相同。電影院都說禁止了,不是應該跟這篇新聞一樣朝 "舉辦方" 互相尊重嗎?請問鄉民怎麼認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