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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樓主應該是說出去玩/逛街/看電影/吃東西的地方吧.. 我也遇過, 最後改成出遠門.

老實說這無法避免的, 除非雙方戀愛經驗跟次數年資都很短, 再不然就是不同城市的.

但也不可能一直出遠門, 時間金錢無法維持的.

所以, 別太在意, 你也可以說你跟前女友什麼的都去過了 =.=
舊 2012-06-17, 10:05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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