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又見酒駕肇事
瀏覽單個文章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引用:
作者
forvaio
"官員說,如果此時又加入「只要酒駕、不論酒測值多少」,凡屬再犯就要被拘留的處罰,可能讓酒駕者為同一過錯受罰兩次,有違《行政罰法》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這樣子說起來慣竊也能罰第一次,
一堆累犯也不能再進行逞罰
因為第二次還罰同樣的犯罪行為不就違反了"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應該不是這樣講
第二次犯罪時
那已經是不同事件了
酒駕真的要嚴懲累犯
而且幅度要跳很大
關兩天真的太少了
犯罪者只是睡個兩天反而更有精神了
要像軍隊關禁閉那樣操練才有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2012-06-17, 03:22 PM #
6
u8526425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u8526425
查詢u8526425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u8526425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