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又見酒駕肇事
瀏覽單個文章
forvai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官員說,如果此時又加入「只要酒駕、不論酒測值多少」,凡屬再犯就要被拘留的處罰,可能讓酒駕者為同一過錯受罰兩次,有違《行政罰法》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這樣子說起來慣竊也能罰第一次,
一堆累犯也不能再進行逞罰
因為第二次還罰同樣的犯罪行為不就違反了"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2012-06-17, 03:14 PM #
5
forvaio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forvaio
瀏覽forvaio的個人網站
查詢forvaio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forvaio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