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早點放手比較好... 她根本是吃喝玩樂,不負責任型的女人。
真的結婚了,你大概得超級努力工作來應付她的龐大玩樂開銷,也別奢望她會幫妳分擔或為你們家庭盡多少心理與責任。
此外,到時候你忙工作賺錢到天昏地暗供她花用時,她搞不好還會反過頭來怪你沒空陪她玩,然後外出跟其他男人勾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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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男人28歲前,跟這樣的女生玩很刺激,完全不無聊,放假時肉慾飽滿。
但28歲後就是悲劇的開始,如果像大部分出社會男生,靠自己賺錢養自己,交往這樣的愛玩女性,存款簿數字非負債者誠屬難能可貴。再來,原來有機會進修再造的光陰,虛擲蹉跎。最後,如小建兄所言,假使本身非有錢有閒者,你只是幫別人養老婆....甚至養別人小孩的提款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