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回文,我把以己度人四個字放在第一行強調是有用意的。
首先,我不知道胖妹的環境是怎樣,但是我認為她學不學其他東西,是她自己的事情,當然也許這個胖妹是虛構的,但是我不在乎。
我要表達的是,別人做什麼事,只要不侵犯到其他人,無論在法律或道德上都是正確的,但是以自身優越感的眼光來評斷他人,反而是另一種形態上的階級歧視。
把論點建立在『想當然爾』上,本身就不具參考價值,如果能提供更多正向的實例,討論才有意義跟交集。
前面有些網友已經說明了,一切都還是要看老闆跟環境,當然,我個人是贊成主動學習的,但是會更多東西往往不是加薪升職的保證,不過學會更多技能是絕對有好處的,至少比較不會被跼限住,畢竟知識跟技能是跟著你自己跑的,這裡不能給你,你可以去別處。
但是最好不要拿自己的準則套在別人身上,巴哈鄉民名言:你的正義不見得是我的正義。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胖妹可以學OFFICE 然後再學些PHP SQL之類的
架個簡單的網頁產品資料庫
如果 業務跟老闆都沒有時間 也不會搞資料庫
你看老闆敢不敢讓她離職
起碼也不會只有端茶水的薪水
這個難嗎?
嗯~好 五年
之前說過了 "本科系"只不過是三年五年的時間
只要沒有執行
我相信五年後 還是在考慮"要不要學OFFICE"
老闆要你做的事 他通常已經想好了:
"就算你會 也不至於綁架公司"
"怎麼綁架公司"那就是看自己努力
OFFICE?這很普通的東西 但是是個很不錯的練功開始
當然 也可以想~他有錢可以請人來解決離職後的問題
不過 員工的技術力 只要讓他有"威脅感"就可以了
只要讓他覺得加薪比收爛攤子省事 目的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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