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heTruth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那樣想。
在分什麼是大是小的是我這個在此事件毫無關係的人。
我只單純依照故事裡有提供的資料提出我的想法﹐反正我不是負責處理這件事的警察﹐所以有沒有其它的改變案情的證據﹐也沒必要去細查。
所以看下來
1)女的以人身佔位﹐不對
2)開車的逼人﹐更不對
3)上網取暖要人肉他﹐幼稚
因我不負責辦案﹐我當以上全屬實﹐其它有什麼我不腦補。
先筆記這個在第一頁第一行
"筆記時切勿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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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經腦補很多了不是?
緩緩倒車停入跟蓄意衝撞是差很多的,您腦補成意圖傷害他人。有哪個正常人會故意站在正在進行倒車的車子後方?更何況是在一個停車格裡,除非是想自殺吧?B車駕駛行使的是正當停車權利,女主角反倒是在妨礙。真意圖傷人,那抱著小孩的女主角能全身而退嗎?
真這麼有理,直接報警處理不就得了,又何需在事後輸不起的想用被害者角度來陳述,好煽動無知的鄉民因一面之詞傾向她那邊,甚至擔起人肉搜索的工作,妙的是還真有人這麼盲目。
意圖傷害他人的確是錯誤,但只以幾張人頭照及文字敘述便要無限上綱的安置他人這種罪名,其實是很天真的。
那麼B男除了硬要把車停在這格之外,究竟還做了什麼需要被人肉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