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annfu
這社會的亂源之一,就是自己錯的都小事,別人錯的都大事這觀念。
若單就原文來看:
1.她先生是去哪調頭?可以調到事情結束都還沒出現?
2.B車是否逆向、是否合法,這女主角應該報警檢舉,而不是私下打篇文章來煽動網路民眾
人肉搜索,這種心態也跟痞子沒啥兩樣,更與您說的產生矛盾。
3.原文中,這女主角也沒受傷,描述中那B車駕駛也沒有惡言及肢體動作出現,所以若事實
即是這樣,這原文作者是理虧了多點。
佔停車位或許是小事,但事實也沒人做出傷害人的事,所以這樣就人肉搜索是不可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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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她是不是那樣想。
在分什麼是大是小的是我這個在此事件毫無關係的人。
我只單純依照故事裡有提供的資料提出我的想法﹐反正我不是負責處理這件事的警察﹐所以有沒有其它的改變案情的證據﹐也沒必要去細查。
所以看下來
1)女的以人身佔位﹐不對
2)開車的逼人﹐更不對
3)上網取暖要人肉他﹐幼稚
因我不負責辦案﹐我當以上全屬實﹐其它有什麼我不腦補。
引用:
作者hoba
哦,原來用人身要搶停車位時可以直接躺在裡頭就對了,反正生命權比什麼都大...
筆記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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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筆記這個在第一頁第一行
"筆記時切勿腦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