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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se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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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3
引用:
作者sd640801
適度防衛

不要過度防衛


你告他傷害可以
防衛不過盪,他告你傷害未必成立

除非前面有其他過節
.


這些普通傷害都是小錢和解,不給錢又怎樣,法官不會理沒錢的小民...

當下應該要撞下去,這是合理且必要之唯一手段,

而砸車者,對於被車撞,依照日常生活經驗判斷,有預見可能性∼

從而,開車撞傷乃正當防衛,無罪

就算撞下去對方是重傷害,總比自己重傷害好吧
舊 2012-06-15, 08:4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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