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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路上遇見這種神經病 你會撞下去嗎?(轉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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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se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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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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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適度防衛
不要過度防衛
你告他傷害可以
防衛不過盪,他告你傷害未必成立
除非前面有其他過節
.
這些普通傷害都是小錢和解,不給錢又怎樣,法官不會理沒錢的小民...
當下應該要撞下去,這是合理且必要之唯一手段,
而砸車者,對於被車撞,依照日常生活經驗判斷,有預見可能性∼
從而,開車撞傷乃正當防衛,無罪
就算撞下去對方是重傷害,總比自己重傷害好吧
2012-06-15, 08:4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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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se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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