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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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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還是繞不出來.

我舉個例子:
今天一個女子,半夜和男友吵架,所以僅著薄紗負氣外出,結果遇到變態男,遭性侵.

果:女子遭性侵

因:?

依你的邏輯,[因]是女子和男友吵架,還是女子著薄紗半夜外出?

事實上都不是,[因]是女子遇到變態男.
如果遇到正常人,就算女子和男友吵架,還是女子著薄紗半夜外出,都不會有[女子遭性侵]的[果].

我已經這麼努力解釋了,你如果還是聽不懂,我就沒辦法了.

這就是路權中毒症

症狀就是,凡是談到交通,腦袋路線就是先分析路權誰被侵犯,誰又應該怎樣怎樣

完全不考慮其他因素,反正馬路上的問題就是路權問題
舊 2012-06-15, 01:37 A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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