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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太古
起因不就是因為路權,為什麼一堆人跳針說不干路權的事?
傷害和毀損又是另一回事不是嗎?

這種開車擋到機車的狀況,若十次,有七八次機車騎士都會拿球棒打人,或許可以推測是[路權]造成的原因.

問題是,100次恐怕也很難遇到一次這種精神病,你要把[打人]的起因歸在[路權],不覺得太可笑了嗎?
舊 2012-06-15, 12:49 A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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