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知道情況不一樣.
我要表達的是----路權不應無限上綱.
今天本樓的案例,我覺得根本沒必要扯到路權,後續暴力問題的起因,應該是出在汽車駕駛的判斷錯誤.
一旦他決定在機車到達前左轉(或迴轉),就該直接加速完成,而不是停下來想讓機車先通過.
如此一來,機車騎士甚至完全不會受到影響,可能精神病就不會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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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層樓就很有趣 , 明明一整個就是在談路權 , 車子該怎麼走 , 機車該怎麼走 ,
這就叫做路權 , 結果開頭就說路權不要無限上綱 . 跟路權無關 !
這就是對路權的定義不了解所導致 .
這整棟樓大概超過七成都在討論路權 , 因為你們都在說車子該怎麼走比較好 ,
機車可以歪一下就好 . 這也叫做路權 . 結果一堆人都在說 , 這不關路權的事 !
擺明著就是不了解什麼是路權 .
看我簽名檔那一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