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就算是私人號碼
給了人家,就是給對方一個承諾:「我願意讓你隨時找到我」
如果不想,當初就不該給對方
當然這是我的想法而已,我沒叫你或各位就該跟我這樣想,這只是我對於行動電話的感想而已
畢竟那個承諾並沒有任何強制力,我也不是說你那個想法不對,只是我們想法不同而已
像你那樣的想法我尊重,假如我打電話給你,你不接,我也只能摸摸鼻子抱怨一下,但我不會叫你要跟我一樣,可是我還是會抱怨啦,就那種朋友間相互譙一下那種抱怨

當然公事的話,那不一樣,如果一個同事在公務上面老是不接電話,那個我就覺得你高興不高興接電話的態度很 ooxx,我只覺得你根本不重視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