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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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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Totenkopf
顯然縣府對於河川地的認定與這位律師不同

否則如果真的合法,縣府憑什麼去拆呢,是吧

你乾脆說 北市府拆士林王家 如果真的合情合理合法
那現在又何必暫緩呢?

法不是唯一 官字兩個口 隨他講的 這道理我相信人盡皆知
舊 2012-06-12, 07:31 PM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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