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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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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米蘭風格
我覺得影片裡的當事人,這樣做「沒什麼超過」。

像白車這樣在路上跑的「特多」!
下車嗆聲看到人家車主打電話就要烙跑,真要講也沒什麼料。

在不危害自身安全下又能拖著對方,這樣警察來才有用。

路上真的混蛋太多,哪天理智神經斷線當場用 GTA 的方式解決。

跟對方在馬路上追逐+狂按喇叭叫做不危害自身安全
挑釁+等對方回頭報復
這樣安全我就不知道怎樣開車才危險了
舊 2012-06-11, 09:0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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