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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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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b19960327
法律就是有這條= = 別人世借錢 黑錢 有錢 沒錢 其實都不甘我的事情
我本來就是去拿去給警察局 等主人燃後再索取3成 還是乾脆再丟到水溝好了
如果3成會被罵到翻 那我就不會再拿去警局 要就自己慢慢找~
就跟組電腦一樣 我也是要過日子 花時間精力去做一件事情 不是做慈善
你可以說 友情無價不用組裝費 但也人也會酌收1.2千組裝費

你可以選擇不要撿
而不是撿去丟水溝
舊 2012-06-11, 04:55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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