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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有聽過「路不拾遺」這句話嗎?
東西掉了沒人撿又不會不見,失主終會回頭來找
你想幫助失主,將失物送到警局,心裡就別想著報酬
那原本就不是屬於你的!
法律規定這樣,只是讓你在道德上免除罪惡感而已
應當廢除!
舊 2012-06-10, 12:12 P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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