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拾金索酬不成 女科員拗登報道謝
瀏覽單個文章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有聽過「路不拾遺」這句話嗎?
東西掉了沒人撿又不會不見,失主終會回頭來找
你想幫助失主,將失物送到警局,心裡就別想著報酬
那原本就不是屬於你的!
法律規定這樣,只是讓你在道德上免除罪惡感而已
應當廢除!
2012-06-10, 12:12 PM #
130
Tolub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oluba
查詢Tolub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olub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