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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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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當有攝影機密佈之下,你撿到私吞也可以
只要不被告侵佔...

引用:
作者sclee
何況這是民國98年7月實施的修正法,實施沒幾年就如此大爭議,請問修法以前的人撿到東西是怎樣處理,直接吞掉?

98年7月後是因為有三成才願意交出來的人變多?若不是新聞常常在報導此法的爭議,大慨也沒有多少人知道原來修法後可以拿三成
舊 2012-06-09, 05:41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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