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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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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ltaseforever
以前讀書有看過,3成一半是給拾金不眛的獎勵,另一半是對粗心的懲罰,

若是緊急用錢,正常人一定會很謹慎小心,掉了撿回是幸運,沒回是剛好....

而,現在掉錢的人都是急需用錢的人,這也很奇怪....

若我撿到錢,應該會全部把它丟進捐款箱、香油錢吧

反正我也沒侵佔意圖

這件事,丟錢的責任佔比較多,撿錢的佔比較少...

一樣是侵佔

更好笑的是,掉東西有啥好懲罰的
莫名其妙的理論
照你這樣說,遭到詐騙的責任比較大,因為不謹慎
舊 2012-06-09, 03:39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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