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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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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那個但書我是怎麼看怎麼怪..
被害人都致死了還要怎樣去和加害人和解....
除非是...
要加害人"去"和被害人和解?
這樣也不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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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少加了兩個字吧。
除非酒駕加害人積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獲得被害人家屬的原諒,且法官在酌減刑度後,宣告刑度在2年以下,才有緩刑的可能。
把家屬這兩個字加進去即可。
不過,話說回來,若酒駕致死的加害人是個黑道大哥,隨便丟個50萬就要與被害者家屬談和解,那被害人的家屬礙於黑道大哥的***威之下,是不是只能默默接受和解呢?
不和解,受害者家屬往後的日子都要日日活在恐懼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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