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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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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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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olisonc
snipped....
到底是哪個腦殘的修法修成跟bb槍一樣而已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3項是指持有具殺傷力的槍械,未經改造的BB槍是很難構成具殺傷力的要件的(i.e.不管是不是BB槍,只要持有改造後具殺傷力的槍械者就有可能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3項判處3年以上徒刑,和BB槍與否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不要再東扯西扯了 )....
舊 2012-06-08, 11:1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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