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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對於堅持要3成是合理的人,對於找立委向人家長官說情一下,應該也不會有意見吧,
把交涉過程全程錄音錄影po上網、登報,應該也不會反對吧。

反正一切都合法嘛,一切都是個人權益嘛,
你有權要我的錢,我有權弄臭你,一切都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嘛!

人如果沒有了同理心和側隱之心,那麼最好就保庇自己一切事事順利,
自己、親人、小孩都不要有個萬一,因為這個社會如果變成只依法律不看良心,
那麼小心路上隨時有個人都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來卡你的油、吸你的血。
 
舊 2012-06-08, 06:31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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