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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索酬不成 女科員拗登報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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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g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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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8
這條法規搞成這樣,變成現在撿到東西要嘛撿到就別還,要嘛就歸還別要求報酬
,要求三成除了上新聞或被人肉根本沒好處,該女為了那幾萬不但壞了長官同事
的印象還上新聞又沒拿到半毛錢只能說剛好而已,各位有沒有一種錯覺,要求報酬
的好像比全部侵佔的還該死???
2012-06-08, 05:0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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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g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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