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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M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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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案件趕不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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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思路就像是,醫生在A沒錯,那肯定是B錯了

B沒錯,難道這麼優秀沒辦法將B作的更好嗎?

前提就是出事了醫生有錯,或者誰要他隨便處置(你又在現場?) @@

那篇文章,底下的回應文就有人看完回應

醫生為了醫病關係,就應該像這樣跟病人講清楚阿

下頭就有人回,沒有遇過不知道,很多咬著不放的(咬A不成改咬B以此類推)

那怎麼不怪法官沒有尋求第二意見,還是說第二三意見也都建議他開刀

不平衡地課一下病人的責任,開刀簽字不是本人? 還是不好意思說自己被騙了

我覺得台灣人心還算善良,說開了應當都能將心比心

但外科醫生經手病患多了,幾十個出一個這種的

開刀時間都不夠了還要上法院煎熬,心情哪受得了

現在不給外科醫生幾十年前崇高的神聖地位

又對外科醫生課以近乎神的應注意責任,難怪想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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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廳裡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想要她。
她美妙的歌聲令他們折服
使他們想用自己的嘴蓋住她的,暢飲那聲音。
說不定那樣的美聲可以被轉移、吞噬、占有。
舊 2012-06-08, 04:27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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