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meanway
像這種要開刀的
我應該會要求自費做MRI再確認
其實
MRI雖然不是萬能
但是健檢只做抽血,超音波...實在有限啊
法官應該有經濟能力,每3年至少做一次MRI的全身掃描吧


美國就這樣,還是醫生要你做的...被告怕了...
醫療成本很多是花在這些東西上
舊 2012-06-08, 01:37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n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