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adbad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36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很可惜, 有人推, 但就是有人想擋

什麼叫原住民很危險? 如果不酒駕就算法條定的再怎麼嚴苛, 有差嗎?

那下面這段為何不一起變色??
==========================
立法院昨天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把酒駕採取預防性羈押的條文納入討論。立委提議限縮適用範圍,酒駕致死、致傷才採取預防性羈押。本要完成初審,但立委柯建銘不滿意見未獲尊重,怒氣杯葛,全部停擺、擇期再審。
==========================
想擋處罰酒駕的法律就說,柯大立委好大的官威呀!
舊 2012-06-08, 09:42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dba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