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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團隊出走另組公司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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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引用:
作者
smoguli
不建議降價競爭,這樣只是把餅越做越小,做到服務差異化比較好,畢竟自組的新公司資本有粗到玩得過舊公司嗎?
做服務的把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員工累積的經驗" 全部帶走, 這家公司等於完蛋,
總不可能那些只出一張嘴的高層自己下來做吧? 本錢再厚也沒屁用啊.
2012-06-07, 10:32 PM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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