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這回吳大導演要不要再出面說「公道話」?
瀏覽單個文章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
212410
1.加害人都已經死亡.銷戶了!何來身分證字號?
2.命案在日本.好像連申請刑案受害者的救助都不行~這是法律面
3.加害者是成年人.關他父母何事?.林立委這麼偉大.應該去幫助[葉少爺]那樁案件才對!
此話差矣
加害人名下若有財產
應該拿來賠償被害人不是嗎?
還沒有要他父母拿錢來賠啊
2012-06-04, 09:27 PM #
7
BAL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ALA
查詢BAL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AL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