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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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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hba1c
薪水比大部分行業高, 並不足以證明報酬合理. 這個道理本來應該算是常識了, 但對有些人來講似乎有點艱深?

反正仇富已經是台灣的顯學了(尤其是網路世界)
舊 2012-06-04, 02:43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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