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呼籲 , 機車騎士不要騎在最邊邊 , 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今天新聞報導了一件死亡車禍的憾事 , 一位機車駕駛騎士 , 遭大型車輛
從旁邊擦撞後倒地 , 又被大型車輛的輪子給輾過去 , 騎士當場死亡 .
看了新聞報導之後實在很痛心 , 政府宣導的機車靠邊騎的錯誤政策 , 又
多殺了一個人 .
看看下圖 , 這是樹林區的三俊街 , 光從估狗實景地圖我無法確定這個地方
是否為雙向單車道 , 但是憑經驗來看應該是 .
所以假設圖中的白線真的是路面邊線 , 那白色的右邊就是路肩 , 依規定這
是不可以行駛任何車輛的 . 若你騎車或開車在這邊就是違規 .
但實務上是 , 幾乎所有機車騎士都會騎在路肩 , 因為你們以為這邊就是慢
車道 , 政府也宣傳機車都要靠邊騎才不會危險 . 而只要你騎到中間正確且
是唯一的車道的時候 , 若遇到汽車駕駛 , 那肯定會常常面臨汽車駕駛逼車
的結果 . 意思就是叫機車滾到路邊去 .
而當路邊常常有各種道路狀況 , 到時候你又得切到車道去 , 在不斷的變換
車道的情況下 , 危險就很容易找上你 !
最慘的就是遇到新聞中的這種案件 , 只要遇到一次 , 你 ...... 就沒有了 ..
好吧 , 你以為就算死了 , 也總還有賠償吧 . 是 , 目前強制險的160萬你可以
拿到 , 而不足的部分呢 ? 你想跟大型車輛以及違停的小貨車駕駛人求償嗎 ?
先不要考慮到拿不拿的到 . 重要的是 , 因為你騎乘在路肩 , 所以你有違規 ,
而你違規就是有過失 , 到時候你們求償的賠償金 , 將因為你的過失而被法官
七折八扣扣掉一大半 .. 而你以為大型車輛是主要肇事原因嗎 ? 不 .. 因為你
變換車道不當 , 沒有注意到左方來車 , 所以你很可能才是肇事主因 . 如果你
是肇事主因的話 , 那你以為法官可以判賠你多少錢 ?
拜託各位機車騎士 , 請注意自身安全 , 注意自己的權益 , 追求路權不是叛亂
, 而是讓大家行車都有一個依據 , 這樣道路安全才可以被落實 . 且路權是一
個很重要的判決依據 , 當發生事故後 , 依照路權分配來決定肇事責任的比例 !
千萬別落到被撞死 , 卻因為沒有路權支持 , 家人哭天喊地還是得不到司法的
幫忙 . 很多時候不是司法不公 , 而是你對於路權的不了解才會這樣 .
ps . 機車因其特性是輕巧而靈活 , 所以變換行車方向很容易 , 也因為太容易
, 所以很危險 . 要變換車道之前 , 請先確認後方有沒有車輛 , 若沒有足夠的安
全距離 , 請勿任意變換車道 . 這時候應該是停下來等別的車道車輛通過後再行
變換車道 , 才會安全 . 而變換車道"一定"要使用方向燈 , 機車不打方向燈的比
例很高 , 這也是一個危險因子 .
ps. 也拜託各位汽車駕駛 , 面對機車應該採取的是避遠 , 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 切莫惡意逼車 . 大家和平共處 , 共同使用道路空間. 而就算騎士有任何違規
的行為 , 也不要自以為是的要當正義使者來教訓機車騎士 . 如果你有安裝行車
記錄器 , 那就把畫面截取下來寄給交通主管機關去檢舉 , 讓他吃罰單而有所警惕
這樣就好 .
案發地點實景圖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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