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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 會成為台灣汽機車駕駛的標準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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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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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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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versky
第 103 條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這條是指就算是汽車綠燈行人紅燈,也要讓行人先行通過?
你可以解讀成, 行人闖紅燈會被罰是一回事
但是汽車駕駛若踩油門就撞下去也會有事
就好像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一堆人超速超車
還會罵其他時速110公里的車子是烏龜車占用車道一樣
2012-06-02, 01:11 AM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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