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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首先,妳必須證明妳的行車記錄器是足夠值得信賴。這不是影片的問題,這是妳能不能容易竄改或取出,有多少資料正確,例速度是否正確(大多用 GPS 測速度都絕對過不了關)等等。

所以,如果你是被告妳堅持要拿這種錄影上法庭證明,妳只會被法官打回票。即便法官准許你拿出來,也只會被檢察官或對方律師搞到大家不相信。相信我,當律師的嘴賤和邏輯性絕對比 99% 的鄉民好。我看過太多台灣的車上裝著隨便一種錄影裝備,好一點的頂多有 GPS 速度和一點點東西... 這種規格的行車記錄器在國外就像我講的都上不了法庭。


想法是不是有點狹窄?
如果只是證明對方下車罵三字經, 拿槍恐嚇
又或是路人故意闖紅燈等等
這些總不需要GPS以及速度等驗證吧
舊 2012-06-01, 12:03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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